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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推荐2010年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

来源:   作者:   发布日期:2010-06-01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

关于推荐2010年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和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通知


各学院(系、部)、机关各部门、直属单位:
  陕西省教育厅、陕西省教育工会决定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师德先进评选活动,并将于教师节期间进行表彰。根据《关于做好2010年师德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师[2010]20号)精神,为了做好我校的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  一、陕西省师德先进个人的推荐
  (一)推荐范围:在一线直接从事教学工作5年以上的在职在编教师中推荐,每个教学单位推荐1名。已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师德先进个人的原则上不再推荐。
  (二)推荐条件:
  1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,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;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,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。
  2、无私奉献,爱岗敬业,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,积极学习、宣传科学文化知识,弘扬先进文化,受到广大师生的广泛赞誉。
  3、以人为本,尊重学生人格,努力培养学生正确的世界观、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;在敬业奉献、爱护学生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转化行为偏差学生、帮助困难学生等方面表现突出,事迹感人。
  4、有较强的团队意识和全局观念,勇于创新,刻苦钻研业务,认真完成教育教学任务,积极推进素质教育,不断提高教书育人水平,工作业绩突出。
  5、模范遵守教师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,语言规范健康,行为举止文明礼貌;能够以身作则,为人师表,廉洁从教,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。
  6、近三年年度考核中有优秀等次,获学校年度优秀教师的可优先考虑。
  二、陕西省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的申报
  (一)申报范围:全校各单位均可申报。
  (二)申报条件:
  1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,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,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。高度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,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违反教师职业道德现象发生。
  2、高度重视师德建设工作,师德建设规划和各种长效机制健全。经常开展各种形式的师德教育活动,在开展活动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建设上有创新,取得了显著的教育效果。
  3、本单位教职工能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的相关要求,普遍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,爱岗敬业,严谨治学,热爱学生,为人师表,受到学生和社会的广泛好评。
  4、班子团结和谐,工作勤奋扎实,勇于开拓创新,在教学管理、制度创新、教育教学质量等方面工作成绩突出。
  三、材料及时间要求
  1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,精心组织评选推荐,认真准备事迹材料,填写申报表。师德先进事迹材料要求文字简练,事迹突出。师德先进个人材料2500字之内,师德先进集体事迹材料3000字之内。事迹材料均要求用A4纸打印,标题用小2号黑体,正文用4号宋体,行距22磅。
  2、请单位于2010年6月10日(星期四)前将推荐的先进个人、申报的先进集体申报表、事迹材料及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报校工会办公室(国际交流中心403室,电话:87082294)。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放弃。
  学校将组织评选小组,从各单位推荐的先进个人(集体)候选人中评选推荐2名师德先进个人和2个师德建设先进集体,上报省上参评。

  附件:1、陕西省2010年师德先进个人(标兵)申报表
     2、陕西省2010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


            校工会  人事处
         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八日

1、陕西省2010年师德先进个人(标兵)申报表 2、陕西省2010年师德建设先进集体申报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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